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benke发布时间:2019-12-11浏览次数:2541

关于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促进教师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强化教学质量监控,客观、公正地对教师的课堂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根据《泰州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泰院发〔20158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19129日至1222日。

二、评教主体

所有全日制在校生。

三、评教对象

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所有承担课程教学任务的教师,包括本学院专兼职教师和外聘教师(在线课程只回答课程满意度,不对教师进行评教)。

四、学生评教

(一)评教组织

学生评教由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负责管理,各学院分头组织。各学院由分管教学院长、教学科研秘书和班主任组成评教领导小组。班级评教工作小组由学生教学信息员、班长、团支书和学习委员组成,学生教学信息员为班级评教工作第一责任人。

     (二)评教程序

1.学校向各学院发布评教通知,对学生教学信息员组长进行评教工作培训,介绍评教流程与方法,解释评教标准,明确评教要求。

2.各学院召开学院教学信息员评教工作会议,教学科研秘书参与对评教工作的组织和管理。学院信息员组长对全体学生教学信息员进行评教培训,介绍评教方法,解释评教标准,明确评教要求。

3.班级评教由班长主持,教学信息员负责将评教要求、评价步骤准确地告知每一位学生,全班集中评教,团支书和学习委员等班干共同维持评教秩序。

4.各班评教工作小组在评教时间范围内,根据本班情况确定评教时间和评教地点,确保全班参评率达100%。班级参评情况由信息员通过QQ群向学院和学校汇报。

(三)评教要求

1.网上评教是每个学生的权利和义务,客观、公正的打分是学校掌握教师实际教学情况的重要途径,是促进教师提高课堂教学质量的有力推手。每位学生需严肃对待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正确行使自己网上评教的权力,避免他人代评和恶意评价,达到加强师生交流、服务自身学习需求的目的。

2.网上评教为无记名评价,被评教师只能见到评价总结果,看不到评价学生。请学生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师。评教学生要将教师之间的差异如实体现出来,评教结果需要有一定的区分度,等级分布上要接近正态分布;所有评价项目不能全打优秀,否则评价作废

3各学院要高度重视网上评教工作,利用班会做好宣传和动员工作,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学生漏评,确保参评率。

4.学院学生评教中遇到的如密码丢失、课程丢失等问题,由班级信息员汇总后统一报本学院(系)解决。

五、同行评价和专家评价

(一)评价组织

同行评价和专家评价以学院为单位组织进行。各学院成立“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本单位本次同行评教和专家评教工作。评价小组一般由学院院长(系主任)、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教学督导员、教研室主任组成。

(二)评价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评教工作,认真做好宣传和动员。要本着对学校负责、对教师负责的态度进行评教,确保评教的客观性、公正性和科学性。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漏评,确保较高的被评率和参评率。

 2.评价按课程进行,每课必评。同行评价以教研室为单位,由教研室主任主持在统一时间段进行;专家评价以学院为单位,由分管教学的院长主持集中进行。评教时,每人分发一份《泰州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专家、同行用)》(附表1)。参评人员独立填写《泰州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表(专家、同行用)》(附表2)。

3.各项评教最高分为95分。每位老师需严肃对待课程教学质量评价,正确行使自己的评教权力,客观公正地评价每一位教师,避免他人代评和恶意评价。要将教师之间的差异如实体现出来,评教结果需要有一定的区分度,等级分布上要接近正态分布,优秀课程(90分以上)比例一般不超过50%

六、其他说明

1.各学院及时做好学生评教、同行评价和专家评价结果的收集、汇总、统计工作,并于1227日前将学生评教汇总表(教务系统导出)、同行评价汇总表(附表3)、专家评价汇总表(附表4)、综合得分表(附表5)和评价统计表(附表6)五个表的电子材料和加盖学院公章的纸质材料提交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其中附表6用于各项评估)

2.各学院做好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原始材料的存档工作,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和教务处将对各学院评教组织情况进行抽查。学院评教组织情况纳入学院年度教学工作考核。

3.各学院需按照《泰州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及时将课堂教学质量评价结果反馈给任课教师。课程教学质量得分排在本学院参评教师总数后5%的教师,由其所在教研室对其进行帮扶;连续二次排名在本学院参评教师总数后5%的教师,不得参加当年度职称晋升和评优评奖。由本人写出书面分析、改革提高的期限及措施,交所在学院,由二级学院负责对其进行帮助、督促,提高教学质量。

 

 

附件:

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学生“网上评教”操作步骤

2.泰州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指标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