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泰州学院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李宁发布时间:2021-09-24浏览次数:1477

泰院评发〔202112

关于做好泰州学院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

国家数据平台监测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是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专业评估认证等工作的重要数据来源;数据的及时准确填报直接关系学校合格评估结论和社会声誉。为及时、完整、准确地做好我校2021年度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思路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对数据填报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本次数据采集采取“集中培训、分头采集、责任单位填报并审核、校级审核”的工作思路。

1.开展集中业务培训。学校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起草制定本次数据采集工作方案,经校领导审定后,由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组织实施,召开专门会议,下达工作任务,开展集中业务培训。

2.采集审核源头数据。各单位成立本部门数据采集工作小组,由单位负责人担任组长,按任务分解表要求采集数据。组长为本单位数据采集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源头采集数据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将数据报采集责任单位。

3.责任单位填报审核。各责任单位汇总整理数据,负责人组织对数据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数据由各责任单位数据采集员使用录入账号负责网上集中填报,由各责任单位负责人使用审核账号审核并上传校数据库。

4.校级审核。学校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对填报数据进行校级审核,审核后提请校领导审阅。各责任单位按照校领导指导意见对数据进行补采、修正、重新填报,并提交校级审核通过。校级审核通过的数据导入教育部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二、组织机构

为保证本次数据采集工作顺利进行,特成立下列工作机构:

1.学校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由分管教学的副校长担任组长,成员由数据采集责任单位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领导小组负责策划和推进数据的采集、汇总整理、填报和审核工作。数据采集日常工作由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负责。

2.各单位数据采集工作小组

所有数据采集单位成立本单位数据采集工作小组。职能部门由主要负责人牵头,并指定一名部门数据采集员;二级院系由院长牵头,并指定一名院系数据采集员。各单位按规定要求完成本单位所承担的数据采集任务。各单位负责人为数据采集工作第一责任人。

三、任务分工

1.本次教学基本状态数据采集填报的表格共涉及9大类82张表单,各单位数据采集分工详见《泰州学院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任务分解表》(附件1)。相关表格的指标解释、内涵说明及填报要求详见《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指南(2021版)》(见单行本)

特别提醒:本次采集数据务必与9月中旬国家教育部开始采集的泰州学院“2021年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报表”中数据保持一致。

2.数据统计时间分时期数和时点数,时期数分自然年和学年。

1)自然年:指自然年度,即202011日至20201231日。

2)学年:指教育年度,即202091日至2021831日。

3)时点:指特定时刻产生的指标数据的统计截止时间,即2021930日。

3.采集责任分工

学校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校数据采集工作方案、做好数据采集工作的推进、协调及审定等工作;

纪委办:负责对数据采集全过程进行督查;

评估中心:负责全校数据采集的组织协调、数据导入国家平台、审核、提交等工作;

责任单位:根据采集要求下发任务至协助单位,对各协助单位提交的数据进行汇总、审核;完成所负责数据的采集、填报、审核、提交等工作;协助其他单位做好相关数据的收集统计等工作;

协助单位:根据责任单位要求做好源头数据的收集统计、初审上报等工作。

四、进程安排

(一)数据采集、填报系统阶段(923-1020日)

1.各责任部门及时下发采集任务及要求至各源头数据采集单位;各源头采集单位需严格按照《填报指南》中的指标解释分头采集数据,组织对源头数据的初审、修正。经各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的数据报分管校领导审阅;审阅通过的数据报采集责任单位汇总,打印签字稿由各责任单位存档备查。

2.各责任单位对收集数据整理汇总,经单位负责人审核后,由数据填报员在网上填报,填报后责任单位负责人通过审核账号进行审核提交。

(二)学校初审采集数据阶段(1021-1024日)

学校对各单位提交数据进行初审,各单位根据初审反馈情况对相关数据进行补采、修订、重新填报。

(三)责任单位终审、提交数据确认阶段(1025-28日)

各责任单位登录国家数据平台,对报送的所有数据进行终审,将确认无误后的填报数据表打印1份、签字盖章提交评估中心存档;提交《泰州学院2021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情况说明及确认书》(附件2)。

(四)学校终审、提交国家数据平台阶段(1029-31日)

学校对责任部门报送的所有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填报数据。各责任单位要依据学校终审意见按时补充、完善数据。学校审核无误后,由教育教学评估中心将最终数据导入国家数据平台并提交。

五、工作要求

1.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是学校合格评估整改的基础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填报指南》中的指标解释、内涵说明及填报要求,细致梳理、分析和审核本部门各类数据,加强沟通协作,精心组织,强化责任,确保高质量完成数据填报、审核工作。

2.为确保数据采集质量,实行责任到人、分级负责的工作模式。责任单位和协助单位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对所采集和填报的数据负责,各单位数据填报员对本单位责任人负责,单位责任人对分管校领导负责,分管校领导对学校党政一把手负责。

3.国家数据平台采集的数据量大、涉及面广,采集时间紧、任务重,请所有单位和人员必须树立大局意识、合作意识,切实加强协作与配合。

   



附件:

1.泰州学院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填报任务分解表

2.泰州学院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填报情况说明及确认书




泰州学院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21923

附件1


泰州学院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

采集填报任务分解表

序号

分项
序号

数据项

责任单位
(线上填报审核单位)

协助单位

1.学校基本信息

1

1

1-1 学校概况(时点)

办公室


2

2

1-2 学校相关党政单位(时点)

人事处

办公室

3

3

1-3 学校教学科研单位(时点)

人事处

办公室

4

4

1-4-1 专业基本情况(时点)

教务处

二级学院

5

5

1-4-2 专业大类情况表(时点)

教务处

二级学院

6

6

1-5-1 教职工基本信息(时点)

人事处

二级学院

7

7

1-5-2 教职工其他信息(时点)

人事处

二级学院

8

8

1-5-3 外聘和兼职教师基本信息(时点)

人事处

二级学院

9

9

1-6 本科生基本情况(时点)

教务处

二级学院

10

10

1-7-1 本科实验场所(时点)

教务处

二级学院

11

11

1-7-2 科研基地(时点)

科研处

二级学院

12

12

1-7-3 学校基层教学组织(时点)

教务处

二级学院

2.学校基本条件

13

1

2-1 占地与建筑面积(时点)

后勤管理处

基建办公室

14

2

2-2 教学行政用房面积(时点)

后勤管理处

基建办公室

15

3

2-3-1 图书馆(时点)

图书馆


16

4

2-3-2 图书新增情况(自然年)

图书馆

二级学院

17

5

2-4 校外实习、实践、实训基地(时点、学年)

教务处

二级学院

18

6

2-5 固定资产(时点)

 国有资产

管理处

财务处

19

7

2-6 本科实验设备情况(时点)

 国有资产

管理处

二级学院

20

8

2-7-1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示范中心(时点)

教务处

二级学院

21

9

2-7-2 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时点)

教务处

二级学院

22

10

2-8-1 教育经费概况(自然年)

财务处

 宣传部、

二级学院

23

11

2-8-2 教育经费收支情况(自然年)

财务处

二级学院

3.教职工信息

24

1

3-1 校领导基本信息(时点)

办公室


25

2

3-2 相关管理人员基本信息(时点)

人事处

组织部、教务处、学工处、评估中心、二级学院

26

3

3-3-1 高层次人才(时点)

人事处

二级学院

27

4

3-3-2 高层次教学、研究团队(时点)

人事处

教务处、科研处、二级学院

28

5

3-3-3 思政课教师情况(时点)

马克思主义学院

二级学院

29

6

3-4-1 教师教学发展机构(学年)

教务处


30

7

3-4-2 教师培训进修、交流情况(学年)

人事处

教务处、国合处、二级学院

31

8

3-5-1 教师出版专著和主编教材情况(自然年)

科研处

 教务处、

二级学院

32

9

3-5-2 教师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自然年)

科研处

二级学院

33

10

3-5-3 教师科研成果转化情况(自然年)

科研处

二级学院

34

11

3-6 相关教师情况(时点、学年、自然年)

教务处

学工处、人事处

4.学科专业

35

1

4-1-1 学科建设(时点)

科研处

教务处

36

2

4-1-3 一流学科(时点)

科研处

二级学院

37

3

4-2 专业培养计划表(时点)

教务处

二级学院

38

4

4-3 优势(一流)专业情况(时点)

教务处

二级学院

5.人才培养

39

1

5-1-1 开课情况(学年)

教务处

二级学院

40

2

5-1-2 专业课教学实施情况(学年)

教务处

二级学院

41

3

5-1-3 分专业(大类)专业实验课情况(学年)

教务处

二级学院

42

4

5-2 学生毕业综合训练情况(学年)

教务处

二级学院

43

5

5-3 本科在线课程情况(学年)

教务处

二级学院

44

6

5-4-1 创新创业教育情况(时点、学年、自然年)

教务处

学工处、团委、二级学院

45

7

5-4-2 高校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平台)(时点、自然年)

教务处

学工处、团委、二级学院

6.学生信息

46

1

6-1 学生数量基本情况(时点)

教务处

继续教育学院

47

2

6-2-1 本科生转专业情况(学年)

教务处

二级学院

48

3

6-2-2 本科生辅修、双学位情况(学年)

教务处

二级学院 

49

4

6-3-1 近一级本科生招生类别情况(时点)

学工处


50

5

6-3-2 近一级本科生录取标准及人数(时点)

学工处


51

6

6-3-3 近一级各专业(大类)招生报到情况(时点)

学工处

二级学院

52

7

6-4 本科生奖贷补(自然年)

学工处

二级学院

53

8

6-5-1 应届本科毕业生去向落实情况(学年)

学工处

二级学院

54

9

6-5-2 应届本科毕业生分专业毕业去向落实情况(学年)

教务处

 学工处、

二级学院

55

10

6-6 本科生学习成效(学年)

教务处

 二级学院、

学工处、团委

56

11

6-6-1 学生参加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情况(学年)

教务处

 二级学院、

学工处

57

12

6-6-2 学生参与教师科研项目情况(学年)

科研处

 学工处、

二级学院

58

13

6-6-3 学生获省级及以上各类竞赛奖励情况(学年)

教务处

学工处、团委

59

14

6-6-4 学生获专业比赛奖励情况(艺术类专业用)(学年)

教务处

二级学院

60

15

6-6-6 学生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学年)

科研处

 二级学院、

教务处

61

16

6-6-7 学生创作、表演的代表性作品(学年)

团委

二级学院

62

17

6-6-8 学生专利(著作权)授权情况(学年)

科研处

二级学院

63

18

6-6-9 学生体质健康达标率(学年)

公共体育部

二级学院

64

19

6-7 本科生交流情况(学年)

教务处

学工处、国合处、二级学院

65

20

6-8 学生社团(学年)

团委

二级学院

7.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

66

1

7-1 教学质量评估统计表(学年)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办公室、教务处、二级学院

67

2

7-2-1 教育教学研究与改革项目(自然年)

教务处

二级学院

68

3

7-2-2 教学成果奖(近一届)

教务处

二级学院

69

4

7-2-3 省级及以上本科教学项目建设情况(自然年)

教务处

二级学院

70

5

7-3 本科教学质量报告(学年)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各部门、

二级学院

8-SF.师范类专业情况补充表

71

1

SF-1:教师主编基础教育课程教材情况(自然年)

科研处

二级学院

72

2

SF-2:教师基础教育服务经历(学年)

教务处

二级学院

73

3

SF-3:师范类专业办学基本条件(自然年,时点)

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财务处、图书馆、二级学院

74

4

SF-4:师范类专业教学设施(时点)

教务处

二级学院

75

5

SF-5:师范类专业培养情况(时点、学年)

教务处

二级学院

76

6

SF-6:教师教育课程情况表(学年)

教务处

二级学院

77

7

SF-7:师范技能类课程(学年)

教务处

二级学院

78

8

SF-8:教育实践情况(学年)

教务处

二级学院

79

9

SF-10:师范技能竞赛奖励情况(学年)

教务处

二级学院

80

10

SF-11:师范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情况(学年)

学工处

二级学院

9-GK.工科类专业情况补充表

81

1

GK-1:工科类专业课程情况(学年)

教务处

二级学院

82

2

GK-2:工科类专业经费情况(自然年)

财务处

二级学院

 注:红色标注内容为2021年新增或指标解释有调整的数据项。


附件2


泰州学院2021年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

数据填报情况说明及确认书


根据《关于开展2021年度高等教育质量监测国家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及数据采集工作布置会要求,各责任单位需登录数据平台核查、确认数据。

经登录数据平台核查,本单位现已填报完成:

1-1学校概况、表1-2……;其中表-3……中无填报数据按空白表提交。(列出本单位负责的所有表格名称)。

(填报数据如与2020年相比有变化,请简要说明变化原因;若有某项数据指标出现未达标等特殊情况,请详细说明。表格若无变化或无特殊情况说明,此处请删除。)

经核查,本单位在数据平台中采集填报的2021年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填报准确、无误,同意上报。



数据填报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责任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泰州学院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21923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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