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院评发〔2021〕16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落实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整改工作要求,根据《关于开展2021届本科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的通知》(泰院教通〔2021〕62号)文件要求,在学院整改工作基础上,学校将对2021届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整改工作进行复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2021届各本科专业毕业设计(论文)。
二、检查要点
1.毕业设计(论文)归档资料的完整性、规范性和一致性。
2.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价。
3.毕业设计(论文)专项检查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方式
1.学院自查。各学院于11月9日前提交学院自查及整改复查情况统计表。
2.学校抽查。教育教学评估中心组织相关人员于11月10日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毕业设计(论文)相关资料进行复查,并向各学院通报专项检查结果及整改意见。
3.学院整改。各学院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于11月20日前完成毕业设计(论文)复查整改。
四、工作要求
1.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是学校教学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希望各学院高度重视,细致全面地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自查和整改,形成毕业设计(论文)质量闭环管理。
2.各学院送交学校抽查的毕业设计(论文),应按照规定统一提交,具体抽取名单另行通知。
泰州学院教育教学评估中心
2021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