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第七批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的通知》(苏教法函〔2018〕3号)要求精神,现就做好省教育厅第七批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要求和研究时限
本次申报请参照选题指南(附件1)。申报者可直接挑选指南中的题目进行申报,亦可细化指南中的题目,选择合适的切入点,确定申报课题。课题研究时限一般不超过1年。
二、申报条件
(一)课题主持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二)各课题一般由主持人牵头组成课题组申报。课题组不超过8人,每人应具有申报课题相关领域的科研背景和一定的研究基础,均须实际参加课题研究工作并有实际贡献。在课题组人员组成上,要体现多样性和代表性,积极吸收有关专家学者、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参加,避免全部来自主持人所在单位的情况。
(三)同一人以主持人身份只能申报1项课题。已承担省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但尚未结题的主持人,不得申报。以相同或相近的研究内容已入选或申报厅局级以上的课题,不得重复申报。
三、材料报送
请于4月18日前将《申报书》一式三份报送高教研究所,同时发送电子版。
我校在校内遴选的基础上,确定一项向省教育厅推荐。
附件3.省教育厅关于申报第七批教育改革发展战略性与政策性研究课题的通知.pdf.pdf
高等教育研究所
2018年4月2日
